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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企业法律顾问|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企业家您不得不知道的法律小知识
2021年12月-03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要闻 / 南昌企业法律顾问,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企业家您不得不知道的法律小知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4个宪法宣传周。关于宪法知识,您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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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宪法

宪法的修改历程?

四次大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

五次小修:在1982年宪法基础上,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2018年五次修订。

民营经济不断获得肯定与发展!

宪法地位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02
 
二、关于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规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自此, 12月4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1.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2.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3.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本次宪法活动周的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本次宪法活动周的宣传重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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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对企业的影响

(一)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发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作为企业家/老板的您,是否存在如下困惑?

1.公司越做越大,自己作为老板,却越来越累?

2.员工没激情、没动力,不能和自己同频共振?

3.都知道抱团比单打独斗好,想抱团取暖引进合伙人分担,却不知道如何合伙?

4.曾经或正在合伙,但合伙人之间矛盾重重,四分五裂,公司走向迷茫?

5.想把公司规模做大,却始终找不到好的方法?

6.觉得公司项目有前景,却始终缺人、缺资金,进度缓慢?

总结问题的症结在于人才、资金、市场份额、商业资源四个方面,如何应对以上问题?——做好股权管理!

股权的重要性

1.对于企业来说股权是整合企业发展所需商业资源的工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利器!

2.对于企业家股权是寻找志同道合者,财富增长的工具!

如何玩转股权?——“内外兼修,先内后外”

1.对内:做好股权顶层设计——让股权值钱,做好设计图!

股权激励(激发内核)——搭班子、组团队

2.对外:股权整合资源(资金、市场、上下游、竞争对手、渠道)

(二)创造劳动就业条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令人心动的”Offer”,是劳动合同吗?

Offer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Offer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是一种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尽管Offer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缴纳社保法律风险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付赔偿金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自身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4.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股东与劳动者身份竞合法律风险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是实务中是经常遇到的问题。需依据劳动关系的特征来进行判断: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接受劳动管理,遵守劳动规则;

3.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以上内容由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股权律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