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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据,解决“专精特新”企业的现实困境
2023年12月-15日 | 江西心者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基于“制造强国战略”及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解决各类“关键技术产品卡脖子”等问题的诸多考量,国家开始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工信部的牵头下,我国陆续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经过5年时间的培育,国内开始涌现出一大批“补短板、填空白”企业。如今,“专精特新”企业已然成为中小企业的领头企业,是解决“关键技术产品卡脖子”问题的利器,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提升产业链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专精特新”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发展困境也逐渐涌现出来,那么,“专精特新”企业目前到底有哪些发展困境?如何以法为据,解决企业的现实困境?笔者现就上述问题逐一与大家进行探讨和分析,仅供参考。

 
 
一、何为专精特新企业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已成为当今时代的热词。那么,何为“专精特新”企业?其中的具体含义又是指什么?

2011年7月25日,工信部《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年)》首次提出“专精特新”的概念指出:“专精特新”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核心特质的中小企业。2013年7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概括“专精特新”一词的内涵:

① 专业化是指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② 精细化是指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③ 特色化是指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④ 新颖化是指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企业只要满足其以上任意一项,即可申报成为“专精特新”,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后,成为“专精特新”企业。(详情请见工信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截至目前我国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余家,2023年江西省认定“专精特新”企业1564家。此外,已有31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在A股上市,此外还有20家在北交所上市。

从政府大力扶持、各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正迅速壮大并蓬勃发展等趋势看,“专精特新”企业形势一片大好,然而,随着“专精特新”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发展困境也逐渐涌现出来,如今,“专精特新”企业都难以避免的面临着以下的现实困境与挑战。

 
 
 
二、“专精特新”企业现实困境与挑战
 
 

1、企业内部治理存在问题。攘外必先安内,企业良性的内部治理体系及合理的股权架构不仅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还会对企业长期发展产生良性循环。反之,则会给企业留下诸多隐患,不利于企业的稳步发展。而就目前而言,“专精特新”企业内部职责存在诸多问题。如大部分“专精特新”企业并未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专精特新”企业仍存在大量因业财务、税收违法违规而遭受处罚之情形,若监事会在此时能够起到监督、规范作用,则企业在避免相应处罚的同时能消除负面影响力,进而提升企业综合水平。

2、企业融资存在困难。虽然政府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已出台各类经济扶持政策,但企业在自主创新、研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金钱投入成本,除此之外,在开拓相关市场及增加产业链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成本是巨大的,仍然需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因此“专精特新”企业纷纷将目光转向贷款融资。但现阶段“专精特新”企业大部分面临着融资路径单一、融资难等问题。

3、创新型人才短缺、现有人才流失严重。对于“专精特新”企业而言,具有自主研发相关领域的核心科技能力至关重要,而此项能力离不开高端型创新性人才。创新型专业人才是“专精特新”企业稳步发展的关键动力。但是,目前人才短缺是专精特新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由于地理位置不够优越、规模较小、孵化时间短、知名度不够、品牌影响力较小等问题,很难吸引真正的高端型创新人才扎根。另一方面,即使吸引到创新型人才,也会因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人才流失。

4、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专精特新”企业在自主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人才、金钱等沉默成本极高,因此,在企业已获得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中,需要加强的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实现研发-保护知识产权的良性循环,以达到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对产品的议价能力,掌握更多话语权等效果。因此,保护现有知识产权是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一环。然而,现实生活中,“专精特新”企业经常出现已享有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受侵犯的情况,而企业往往又因未及时确定权属、举证侵权难、维权成本高等因素导致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到位,由此影响企业在整个行业领域的竞争优势,甚至影响企业的稳步发展。

 
 
三、以法为据,解决企业的现实困境
 
 

困境与挑战也意味着机遇与突破,“专精特新”企业在面临以上的困境与挑战时,若能找寻到适合的出路,将所向披靡,更创辉煌。那么,应如何找寻出路以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以法律为依托,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融资环境、完善核心创新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等方式,方可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

1、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内部治理。“专精特新”企业应进一步重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企业财务、税收违法违规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进而避免遭受外部处罚,增强企业的积极影响力。此外,企业内部的董事会、监事会等职能机构应形成互相制衡,规范董事会的权力边界,在对外决策上尽量避免相应失误。

2、运用已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融资是“专精特新”企业较为效益的一种手段,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较普通企业而言有更多的知识产权可以进行质押,另一方面较传统的房产等资产质押所消耗的现有资金较少,因此,以已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是解决“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的可选择路径。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等原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笔者建议应听取专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的分析以顺利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将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

3、完善股权激励机制与人才晋升通道。为了更好的解决“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短缺的问题,企业应对员工尤其是高科技创新员工予以一定的股权激励,然而,股权激励机制是一把双刃剑,若使用不恰当,容易出现员工消极怠工、产生股权纠纷等一系列新问题,因此,“专精特新”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股权激励机制与人才晋升通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员工创新动力,进而使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4、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对于企业已存在的专利、商标等,“专精特新”企业在考虑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后,应及时申请专利和商标注册,以免出现他人恶意抢注商标、恶意假冒专利的风险。若出现商标、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企业应及时维权,可以通过收集侵权人的相关信息及侵权行为(侵权网页截图、侵权广告的拍照、侵权商品的实物照片)等证据、发送停止维权通知书或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有效维权。其次,“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的转让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专利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若企业未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利权转让,很可能将面临专利权无效、专利权权属纠纷等风险。另外,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时,需明确约定被许可主体、许可期限、许可范围、许可费用等方面,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专精特新”企业在面临现实困境与挑战时,应以法为据,解决各类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实现企业宏伟蓝图!